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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根本 预防为主 源头治理 ——全国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综述
时间:2022-09-17  浏览:2248次

  为汲取各地因隐蔽致灾因素不清引发的多起水害、瓦斯、顶板等事故教训,从根本上防范遏制煤矿事故发生,去年9月至今年6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针对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包括露天煤矿)、停工停产整改或整顿的煤矿、煤炭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煤矿,部署开展以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火灾、冲击地压等致灾因素为主要内容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在全国4403处煤矿中,目前已有2970处煤矿完成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有针对性地加强了重大灾害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加大投入开展两探补勘

重大灾害治理稳步推进

  记者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了解到,各地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普查治理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

  安徽省能源局增加顶板覆岩工程地质特征、地表径流和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井筒封填情况等普查内容。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将资源整合、开采时间超20年、法人频繁变更、“楼上楼”开采等煤矿作为普查重 点。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并协调相关地市投入700万元用于水害普查奖补。广西各企业累计投入治理费用5318.5万元。新疆昌吉州政府列支2000万元专项资金对5个矿区、34处煤矿开展普查治理。

  在普查过程中,各地煤矿大都与科研院所合作,各地监管部门也组织专家对普查报告逐一审核把关,提高权威性和专 业度。一些地区、企业更是加大资金投入,开展物探、钻探补勘工程。山西省长治市安排资金15379万元开展补充勘探,施工验证钻孔274个,补勘面积达383.85平方公里。湖南省煤业集团投入1200万元专项资金对所属煤矿开展普查治理。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将普查治理纳入技术红线管理,在图纸上标注圈定普查结果,使各类致灾因素一目了然。安徽省各煤矿均建立三维地震工作站,利用地面定向顺层钻孔或井下钻孔超前探查断层,等等。

  针对普查出的致灾因素,各企业积极制定措施,有效推进重大灾害问题整治。在冲击地压防治方面,吉林省龙家堡煤矿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冲击地压预测与防治,形成“五强一大一降低”综合防冲治理体系;在水害防治方面,福建省8处水害防治重 点煤矿开展了区域水患现状调查;在瓦斯防治方面,贵州省修订防止瓦斯超限管理制度,督促落实瓦斯“零超限”目标;在火灾防治方面,河南能源集团所属耿村、常村、千秋等3处Ⅰ类自然发火矿井施工防火钻孔2.6万米。

  此外,各地监管监察部门认真开展普查治理执法检查,并将隐蔽致灾普查治理开展情况作为煤矿复产复工的必要条件,取得积极成效。


五方面问题影响普查质量

治理措施不到位较为突出

  尽管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2013年印发的《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要求,每处煤矿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编制普查报告,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但一些煤矿不重视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将其作为阶段性工作。部分煤矿对非生产性项目投入积极性不高,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缺乏有效的资金投入保障。再加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技术性和实践性很强,部分煤矿专 业技术力量薄弱,特别是民营企业灾害防治机构不健全,缺乏专 业人员或专 业能力不足。

  据了解,普查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有部分煤矿委托中介机构依据以往资料编制普查报告,应付检查。二是隐蔽致灾因素未查全。一些煤矿为了节省费用,只选择部分致灾因素开展工作,制定的防范措施不全 面、不细致。三是普查依据不够充分。一些煤矿将以往的地质报告或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作为普查依据,部分煤矿开展井下“两探”工作不规范,甚至出假报告、假结论。四是普查报告质量不高。有的煤矿普查报告内容不全 面、不深入;有些煤矿普查方法手段单一、报告结论不可靠。五是报告审核把关不严。部分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制完成后,未经上级公司审批或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措施不到位情况也比较突出。部分煤矿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未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和措施。一些煤矿受水、火、瓦斯、煤尘、冲击地压等灾害威胁严重,隐患排查治理难度大。由于灾害治理任务重、时间长,一些煤矿企业甚至直接“躺平”。部分矿区地质构造复杂,物探探测精准度低、超前控制距离短,尤其是小构造探查分析精度低,灾害精准防治存在较大困难。此外,地方政府资金投入不到位,监管部门在监督指导协调方面有差距,监察机构开展执法检查不深入等问题依然存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和统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从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应用、加强普查治理服务指导、强化普查治理监管监察三个方面着手,切实将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清楚、治理到位。


着力解决普查治理深层次矛盾

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精”

  “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是煤矿地质保障、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是打造透明地质、透明矿山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有效途径,必须常态化开展、制度化推进、长效化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和统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即将开展的矿山安全综合督查中,督促各地、各煤矿常态化推进普查治理工作,努力实现普查治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精”。

  据了解,“从无到有”,即对目前尚未开展普查治理的煤矿,督促其制定方案、落实资金,既要全 面梳理分析矿井以往技术资料,更要采取物探、钻探等工程措施彻底查清各类隐蔽致灾因素,并制定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从有到优”,即普查治理工作要持续组织开展,及时修订完善普查报告,不断细化优化治理措施。在进入新煤层、新采区、新工作面或开采条件发生变化时,要提前核对致灾因素普查结果,评价治理措施落实效果,确认安全后方可组织施工或作业。“从优到精”,即定期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应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对以往三维地震等物探资料进行处理,通过精细对比、精细标定,实现复杂、小微构造解释,不断提高普查治理的精细化程度。

文章出自:中国煤炭报 作者:记者 卢慧颖